土生万物,地发千祥。
脚下这片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孕育了我们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土地之“重” 重中之重,社会进步、经济腾飞、城市发展都与土地密切相关。
6月25日,我们迎来了第30个全国土地日,这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一个全国纪念宣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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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到1986年6月25日。
这一天,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土地关系的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正式通过并颁布,为了纪念这一天,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从1991年起,每年的6月25日都为全国土地日。
30年来,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从“土地与国情”到“保护耕地--为了美好的明天”再到“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集约用地”,大家珍惜保护土地的意识愈加深刻,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意愿也愈发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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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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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多地少是我国土地的基本国情,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土地的基本国策。
今年,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将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和法制观念,提升全社会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意识,上下协同、各方努力、人人尽责、共同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
节约集约用地,是我们多年来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探索走出来的一条新路子。
为了在满足不断扩大的建设用地需求的同时,守住我们生存发展、安邦立国的根基,节约集约用地是关键,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硬任务。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到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再到国土资源部第61号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的印发、实施,我国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管理体制、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日趋完善。
今年,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明确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坚持分类保障的总体要求;各省(区、市)既算“增量”账,更算“存量”账,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全面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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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三旧”改造?激活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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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不断进步,全国各地的土地管理理念也在不断更新。
2016年,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鼓励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自主或联合改造开发;积极引导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造开发;鼓励产业转型升级优化用地结构;鼓励集中成片开发;加强公共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
为此,各地开始推进改造开发工作,“三旧”改造逐年升温。
广东作为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从2009年以来,就一直在积极推进“三旧”改造工作,至2019年8月底,全省共实施改造73.59万亩,完成改造42.58万亩,投入改造资金1.48万亿元,节约土地约18.88万亩。
十余年间,广东省将保护耕地、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作为重中之重,深耕粤港澳大湾区“三旧”改造,探索出广东省特有的改造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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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是广东省特有的城市发展现状。在城中村改造方面,广州138条城中村改造拟采用“公开出让融资实施全面改造”、“自行改造、协议出让融资实施全面改造”、“滚动开发实施全面改造”、“人居环境建设带动综合整治的改造”四种模式。其中最有名的案例有广州猎德村于2007年拍卖融资46亿元启动改造,其为该省后期的村改项目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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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实际情况,广东省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改造,也主要分为政府主导和土地权属人自行改造两种模式。政府主导模式主要是指政府根据规划的需要,对片区进行连片改造整体开发。自行改造就是土地权属人有拆迁意愿,愿意自行改造,通过项目单位或者成立业主利益主体发起拆迁项目以完成开发。在“三旧”改造的这条路上,广东省逐渐闯出一条高密度城市通过低效存量用地再开发促进高质量发展、偏远农村通过激活土地资源助力乡村振兴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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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深入推进“三旧”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印发,提出至2021年,全省新增实施“三旧”改造面积23万亩以上,完成改造面积15万亩以上,投入改造资金5000亿元以上,珠三角城市新增实施改造面积占比在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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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广东进入了“品质提升”城市更新的高质量发展阶段,随着政策体系的不断健全,“广东经验”已被上升为国家政策并在全国复制推广。
“三旧”改造,焕发了城市发展的新生,以此为契机,兴广城在广东省这方生机勃勃的土地上诞生了,以推动城市更新,助力经济发展为使命,致力于打造成中国城市更新全产业链一站式服务平台和整合数据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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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集约土地,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盘活用地资源,让土地承载更多价值和梦想,这是兴广城为之聚力奋进、持之以恒的愿景和梦想。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这个有着特殊的日子里,我们感念土地,珍惜土地,将继续守护好脚下的沃土,助力城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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